梅苑双语学院

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

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其身心全面发展和融入社会,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和实施,逐步构建起覆盖广泛、保障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

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从政策目标来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以“普惠发展、融合教育、精准帮扶”为核心,致力于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的跨越,政策明确要求,到2025年全国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85%以上,并建立以随园保教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为骨干、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为依托的多元化学前教育服务模式,这一目标的设定,既考虑了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迫切需求,也呼应了《“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关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要求。

在保障措施方面,政策从经费投入、师资建设、资源整合等多个维度发力,经费保障上,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设立特殊教育补助专项资金,对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阶段给予保教费减免,部分地区规定残疾儿童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可享受每月300-600元的生活补助,有效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师资建设方面,政策要求师范院校增设特殊教育相关专业,扩大培养规模,同时建立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能力提升培训机制,将融合教育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全国已有80%以上的幼儿园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基础培训,初步形成了“普特融合”的师资队伍。

资源供给与融合教育推进是政策实施的重点,在资源布局上,鼓励普通幼儿园设立资源教室,配备专业的康复器材和特教教师,为残疾儿童提供个别化教育支持,对于重度残疾儿童,则通过“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方式保障其受教育权,以北京市为例,该市已建立“1+N”融合教育支持体系,即1所特殊教育学校辐射N所普通幼儿园,通过巡回指导、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融合教育质量,政策还强调医疗、康复与教育的衔接,要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与幼儿园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康复与教育相结合的个别化计划,促进儿童身心协同发展。

尽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但在实际执行中仍面临一些挑战,部分偏远地区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不足,特教专业师资短缺,残疾儿童入园率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幼儿园对融合教育的认识不足,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未能充分适应残疾儿童的特殊需求;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尚不健全,残疾儿童的社会融合支持体系有待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未来政策需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投入力度,完善特教教师编制和职称评聘办法,加强家庭指导和社会宣传,构建更加包容的学前教育生态。

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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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FAQs:

  1. 问: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阶段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答:残疾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可享受多重资助,包括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减免(部分地区按50%-100%比例减免)、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地方生活补助(如每月300-600元不等),以及康复训练补贴(部分地区按每人每年2000-5000元标准发放),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可优先申请。

  2. 问: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需具备基本的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扶手等),并至少配备1名持有特教教师资格证或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教师,幼儿园应根据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制定个别化教育支持计划,可通过设立资源教室、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等方式提供专业服务,对于重度残疾儿童,幼儿园应与家长、康复机构共同协商“送教上门”或融合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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