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旨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涵盖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方式、特殊群体保障等多个方面,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入学对象与基本条件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入学条件根据户籍和房产情况分为以下几类:
- 户籍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以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为准),可划片就近入学。
- 随迁子女入学:非重庆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重庆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可凭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在居住地所在区县申请入学,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 优抚对象入学: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等,按相关规定优先安排入学。
报名流程与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模式,具体流程和时间由各区县教委统一公布,通常为每年5月至8月。
- 网上信息采集: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户籍、房产等材料。
- 现场审核确认:家长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随迁子女)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 录取通知:区教委和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于7月底前完成录取并发放通知书。
以下为2025年部分区县报名时间参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 区县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录取通知时间 |
|---|---|---|---|
| 渝中区 | 5月6日-5月15日 | 5月20日-5月22日 | 7月10日前 |
| 九龙坡区 | 5月10日-5月20日 | 5月27日-5月29日 | 7月15日前 |
| 渝北区 | 5月8日-5月18日 | 5月25日-5月27日 | 7月12日前 |
招生方式与学区划分
- 公办学校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区教委根据学校布局、生源分布等因素划定学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学区划分每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微调,需关注区教委官方通知。
- 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不得通过考试、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收费标准需向社会公示。
特殊群体保障政策
- 留守儿童: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就近入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关爱服务。
- 残疾儿童:轻度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由特殊教育学校或送教上门服务,确保“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
- 困境儿童: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等学生,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免除相关费用并提供生活补助。
政策监督与咨询渠道
各区县教委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对招生工作的咨询与投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和招生信息,确保招生过程透明规范。
相关问答FAQs
非重庆户籍的随迁子女在重庆入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非重庆户籍随迁子女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法定监护人在重庆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2)法定监护人在重庆具有合法稳定就业(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连续缴纳通常不少于6个月);(3)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具有法定监护关系,具体材料要求以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为准。
民办学校报名未录取怎么办?
答:民办学校报名未录取的学生,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区教委,配合完成后续安置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