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史司长在我国教育法治建设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其工作理念和推动的实践为教育事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政策法规司作为教育部的核心职能部门,肩负着统筹教育法治建设、起草法律法规、制定规章政策、监督执法实施等重要职责,而史司长在任期间,以系统化思维和前瞻性视野,推动多项关键政策落地,为教育领域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教育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与推进者
史司长始终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在任期间,他牵头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确保教育法律体系与国家发展战略同频共振,针对教育公平问题,他推动修订的《教育法》明确“国家实行教育公平”原则,将“消除歧视、促进均衡”写入法律条文,为破解“择校热”“区域教育差距”等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他还主导制定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25-2025年)》,构建了“立法-执法-普法-监督”四位一体的教育法治工作格局,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提升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教育政策制定的实践与创新者
在政策制定层面,史司长注重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的结合,推动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出台,以“双减”政策为例,他带领团队深入调研,分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校外培训乱象等问题的根源,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了“政府主导、学校主责、家庭协同、社会参与”的治理思路,通过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等措施,切实减轻了学生和家庭的负担,在职业教育领域,他推动出台《职业教育法》修订案,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这些政策的制定不仅体现了对教育规律的深刻把握,更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
教育普法宣传的倡导与推动者
史司长高度重视教育普法工作,认为“法治信仰的培育是教育法治的基础工程”,他推动建立了“教育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法治课程,配备法治副校长,并组织编写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设计了递进式法治教育内容,他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国家宪法日”“教育法治宣传周”等契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例如举办“教育法治论坛”、制作普法动漫短视频等,增强了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在他的推动下,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师生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教育执法监督的强化与规范者
为确保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效实施,史司长着力加强教育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他推动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解决了“多头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针对民办教育领域的乱象,他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违规办学机构,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他还推动建立了教育行政复议和应诉制度,畅通了师生权益救济渠道,有效化解了教育行政争议,通过强化执法监督,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教育国际法治交流的参与者与推动者
在全球教育治理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史司长积极参与教育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他代表我国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法治相关议题的讨论,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他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法治合作,签订了多项教育合作协议,促进了教育跨境服务的规范发展,通过国际交流,不仅提升了我教育法治的国际影响力,也为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提供了法治保障。
教育政策法规工作成效概览
| 工作领域 | 主要成果 |
|---|---|
| 法律法规修订 | 推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修订,完善教育法律体系 |
| 重大政策出台 | 牵头制定“双减”政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破解教育发展难题 |
| 普法宣传教育 | 建立覆盖全学段的法治教育体系,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师生法治素养 |
| 执法监督强化 | 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办学行为 |
| 国际法治合作 | 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推动教育法治国际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 |
相关问答FAQs
Q1:史司长在推动教育法治建设中最突出的理念是什么?
A:史司长最突出的理念是“法治为民、教育惠民”,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障人民群众的教育权益作为教育法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修订法律法规还是制定政策,都聚焦教育公平、质量提升等民生关切问题,力求通过法治手段解决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Q2:“双减”政策在教育法治建设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A:“双减”政策是教育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之一,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政策形式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在减负工作中的责任分工,为协同治理提供了制度依据;二是推动校外培训监管有法可依,各地据此出台了配套的执法规范,有效遏制了校外培训乱象;三是促进了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的发挥,通过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从根本上减轻了学生负担,体现了法治对教育生态的优化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