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苑双语学院

对特殊教育的政策支持

对特殊教育的政策支持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社会公平与人文关怀,近年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法律保障、经费投入、师资建设、课程改革到融合教育推进等多个维度构建了全方位的支持体系,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对特殊教育的政策支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法律保障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规定“残疾人教育应当与普通教育融合”,2025年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5—2025年)》,2025年又出台《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5—2025年)》,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出“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的核心目标,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强调“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了刚性法律约束。

经费投入机制持续完善,国家建立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5年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中西部地区按8:2比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东部地区由中央给予奖补,设立特殊教育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改善办学条件,如建设无障碍设施、配备康复设备等,对于随班就读学生,按生均每年6000元标准拨付公用经费,保障其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社会力量参与特殊教育的积极性也被政策所鼓励,通过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特殊教育领域。

师资队伍建设是政策支持的关键环节,国家要求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2025年前力争全国所有师范院校均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在职教师培训方面,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将特殊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每年培训不少于72学时,在待遇保障上,特殊教育教师享受特教津贴,并按国家规定提高工资标准,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部分地区还建立了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池”,根据学生需求灵活调配师资,解决编制不足问题。

课程教学改革与融合教育推进是政策支持的实践重点,国家颁布《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2025年版)》,针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学生制定差异化课程方案,强化生活适应、职业技能和社会交往能力培养,在融合教育方面,推行“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模式,为每名残疾学生建立个性化教育支持计划,普通学校资源教室覆盖率达95%以上,配备专职资源教师,加强医教结合、康教融合,建立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多部门协同机制,为残疾学生提供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综合服务。

对特殊教育的政策支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直观展示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及具体措施,可参考下表:

支持领域 政策措施
法律保障 完善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融合教育发展方向,制定专项提升计划
经费投入 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设立专项补助,建立中央与地方分担机制
师资建设 扩大师范院校特教专业招生,加强在职培训,落实特教津贴和职称倾斜政策
课程与教学改革 制定特教课程标准,推行“一人一案”,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和医教结合
融合教育推进 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建立特殊教育联盟,推动送教上门服务规范化

政策支持的成效显著,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从2012年的71.9%提升至2025年的95.5%,特殊教育体系从义务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延伸,形成了“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多元安置格局,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资源分布不均、专业师资短缺、职业教育薄弱等问题,未来需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强化省级统筹,推动特殊教育向高质量、个性化方向发展,让每一名残疾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相关问答FAQs
Q1:特殊教育学生享受哪些具体的经费保障政策?
A1: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80%,东部地区给予奖补);随班就读学生按生均每年6000标准拨付公用经费;中央和地方设立特殊教育补助资金,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配备康复设备等,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还可享受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助学补助等政策。

Q2:如何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A2:一是扩大职前培养,要求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二是加强在职培训,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每年开展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三是优化待遇保障,落实特教津贴,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部分地区建立教师编制“动态池”解决师资短缺问题;四是推动高校与中小学合作,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实践培养基地,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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