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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办教育退费政策具体咋规定?

贵州省民办教育退费政策是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依据,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规模的扩大,退费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贵州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明确了退费原则、适用情形、计算标准及处理流程,为维护教育公平和市场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贵州省民办教育退费政策

政策背景与基本原则

贵州省民办教育退费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谁收费、谁负责”“按学段按周期收费”“退费与教学进度挂钩”等原则,政策旨在平衡民办学校运营成本与受教育者权益,防止学校因经营风险损害学生利益,同时规范收费行为,避免乱收费、超前收费等问题。

适用范围与退费情形

(一)适用范围

政策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民办高校及其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含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此类机构按国家“双减”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退费情形

根据政策规定,退费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学生原因退费:学生因转学、退学、休学、毕业、出国等不可抗力或个人原因终止学习关系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未授课天数或未完成教学周期,按规定比例退还费用。
  2. 学校原因退费:因学校擅自停办、撤销、合并、变更办学主体,或未按约定提供教学服务、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等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学习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剩余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3. 不可抗力退费: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教学无法正常进行的,学校应与学生协商,按实际受影响时间退还费用或调整教学计划。

退费标准与计算方法

(一)费用构成

民办学校收费一般包括学费、住宿费、代收代管费用(如教材费、伙食费等),学费和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代收代管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二)计算标准

  1. 学费退费:按学期或学年收费的,按剩余教学周期占总周期的比例计算退费金额,一学期按4个月计算,已上课1个月,剩余3个月未上课,则退还75%的学费,具体计算公式为:
    退费金额 = 学费总额 × (剩余教学周期天数 ÷ 总教学周期天数)
    若按学年收费,中途退学的,按剩余学期数折算退费比例。

  2. 住宿费退费:按实际住宿天数扣除已住宿天数计算,公式为:
    退费金额 = 住宿费总额 × (实际住宿天数 ÷ 应住宿天数)

  3. 代收代管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未发生的部分全额退还,已发生且无法退还的需提供票据说明。

(三)退费比例调整情形

以下情况可适当调整退费比例:

  • 学生因违规违纪被学校劝退的,可扣除一定比例(不超过10%)作为违约金;
  • 学校已提前提供教学服务(如教材发放、教学设施准备等),可扣除合理成本;
  • 双方协商一致的退费方案,只要不违反政策规定,可优先执行。

退费流程与监管机制

(一)退费流程

  1. 申请提交: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退费申请,注明退费原因、时间及费用明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转学证明、休学申请等)。
  2. 审核核实:学校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核实学生实际学习情况及费用计算依据,必要时可要求学生补充材料。
  3. 费用退还:审核通过后,学校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退费金额退还至学生或家长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抵扣券等形式替代。
  4. 争议处理:对退费金额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监管机制

  1. 备案管理:民办学校须将退费政策、收费标准及流程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学校官网、招生简章等显著位置公示。
  2. 监督检查: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对学校退费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退费、拖延退费、虚假公示等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
  3. 信用惩戒:将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招生、评优等资格。

政策实施的意义与挑战

贵州省民办教育退费政策的实施,有效遏制了“退费难”“维权难”等问题,增强了民办教育的公信力,在实际执行中仍面临一些挑战:部分学校对政策理解不到位,退费流程繁琐;少数学校因经营困难拖延退费;学生与学校对“不可抗力”“合理成本”等界定存在分歧,对此,需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简化退费流程、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

相关问答FAQs

Q1:学生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退费时学校能否扣除违约金?
A1:根据政策,学生因个人原因退学的,学校可扣除不超过10%的费用作为违约金,但需在招生简章或入学合同中明确约定扣除比例和计算方式,若学校未提前告知或扣除比例过高,学生可向教育部门投诉要求调整。

Q2:疫情期间学校转为线上教学,学生要求退费是否合理?
A2:若学校因疫情无法提供线下教学,但已通过线上形式完成同等教学任务,学生无权要求退费;若线上教学质量不达标或学生因网络条件无法参与,学校应按实际未完成教学周期退还相应费用,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教育部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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