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教育局招生政策始终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旨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内容涵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普通高中招生、特殊群体入学等多个方面,为全市教育事业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明确指引。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大庆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学区划分依据适龄人口数量、学校布局、交通状况等因素,确保每名学生相对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或变相选拔考试。
对于特殊群体,政策明确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平等入学权利,随迁子女可凭居住证、就业证明等材料在流入地就近入学,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残疾儿童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确保“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大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与健康测试,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审批机关管辖范围一致,严禁跨区域违规招生,特色高中可根据办学特色自主确定部分招生名额,但需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公开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
招生政策保障措施
为确保政策落实,大庆市教育局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大庆市教育局官网”“招生考试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对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教育局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强户籍、房产等信息的审核,杜绝虚假报名行为,针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群众疏导工作,维护招生秩序稳定。
招生政策动态调整
近年来,大庆市教育局根据城市发展、人口变化和教育改革需求,持续优化招生政策,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推进“多校划片”试点,缓解“择校热”问题;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将继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教育资源更加公平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FAQs
问:大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如何查询?
答:家长可通过“大庆市教育局官网”或关注“大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在“招生入学”专栏查询最新的学区划分信息,也可直接前往所在区教育局或社区教育咨询点获取纸质版学区地图,确保查询结果准确无误。
问: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有哪些要求?
答: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主要面向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或艺体特长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或面试,并结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录取,具体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测试安排由各高中学校提前公布,考生需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后方可参加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