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工业城市和生态屏障,高度重视环境教育工作,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包头市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构建了覆盖全年龄段、多领域协同的环境教育政策体系,将环境教育融入城市发展、学校教育和社会宣传各环节,为建设美丽包头提供了坚实支撑。

在政策体系构建方面,包头市先后出台《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包头市环境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环境教育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政策提出到2025年,建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环境教育长效机制,环境知识公众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中小学生环境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将环境教育纳入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建立“年度评估+动态督导”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针对不同群体,包头市制定了差异化策略:在学校教育中,推动环境教育与学科教学融合,开发《包头市生态环境地方教材》,开展“绿色校园”创建活动;在社会宣传中,依托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生态园区等建立环境教育基地,组织“环保宣传进社区”“生态科普讲座”等活动;在企业层面,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员工环境培训,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与环保教育相结合的制度。
在重点领域推进上,包头市强化学校环境教育主阵地作用,政策明确将环境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小学阶段侧重环境意识启蒙,中学阶段加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实施“环境教育师资能力提升计划”,每年组织200余名教师参加专题培训,开发包含包头本地生态案例(如黄河湿地保护、矿区生态修复)的教学资源包,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28所、自治区级65所,建成中小学环境教育实践基地15个,在社会公众参与方面,政策设立“环境教育宣传周”“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活动,每年开展环保主题展览、知识竞赛、环保创意大赛等活动超200场,覆盖群众逾10万人次,针对农村地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生态宜居村庄”环境教育专项行动,通过“环保大篷车”“乡村生态讲堂”等形式,普及秸秆禁烧、垃圾分类、节水灌溉等实用知识,提升农牧民环保技能。
在保障措施方面,包头市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环境教育教材开发、基地建设和活动开展,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由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文旅局等12个部门联合成立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资源整合、项目实施和效果评估,政策还注重科技赋能,利用“包头环保”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设“环境教育云课堂”,推出线上环保知识库和互动问答模块,2025年线上学习参与量突破50万人次,将环境教育与产业转型结合,在钢铁、稀土等传统产业升级中,开展“绿色工厂”环境文化建设,推动企业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
通过系统化的政策设计,包头市环境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公众环境素养持续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从2025年的65%提高至2025年的88%;青少年环保实践能力增强,累计开展青少年环保科技项目300余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黄河包头段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包头市将继续深化环境教育政策创新,推动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生态治理新格局,为打造“美丽中国”的城市样板贡献力量。

相关问答FAQs
问:包头市如何保障中小学校环境教育的落实?
答:包头市通过“三保障”机制推动学校环境教育落地:一是制度保障,将环境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和年度考核,要求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4课时专题教学;二是资源保障,编制地方特色教材,建设15个环境教育实践基地,每年培训200名环境教育师资;三是活动保障,开展“绿色校园”创建、环保主题研学、生态竞赛等活动,确保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相结合,目前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覆盖率达100%。
问:市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参与包头市的环境教育活动?
答: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环境教育活动:一是线下参与,在“环境教育宣传周”“生态日”等主题活动期间,前往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如污水处理厂、监测站)、生态园区参加讲座、展览和实践活动;二是线上学习,通过“包头环保”微信公众号、“环境教育云课堂”等平台获取环保知识、参与线上问答;三是社区行动,加入社区环保志愿服务队,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环境监督等志愿活动,共同推动社区环境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