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苑双语学院

内蒙古双语教育政策文件

内蒙古双语教育政策文件是自治区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少数民族教育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其核心目标是兼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培养“民汉兼通”的复合型人才,这些政策文件涵盖了教育体系构建、课程设置、师资培养、教材开发、保障机制等多个维度,形成了系统化的政策框架。

内蒙古双语教育政策文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从政策发展历程来看,内蒙古双语教育政策经历了从单一民族语言教学到“双语并重”的转型,早期阶段,民族学校以蒙古语授课为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相对薄弱;随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加大,政策逐步强调“两种语言文字同等重要”,要求在保障蒙古语授课教学质量的同时,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听说读写能力,近年来,政策进一步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双语教育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明确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加授蒙古语文”或“以蒙古语文为主,加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双语教学模式,并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指导。 上,政策文件对双语教育的各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教育体系构建方面,内蒙古建立了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双语教育体系,在民族聚居区的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重点实施蒙古语授课,同时渗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小学中高年级逐步增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比重,初中阶段实现两种语言文字的均衡教学,高中阶段则根据学生发展方向和升学需求,灵活调整课程结构,政策鼓励普通学校开设蒙古语文选修课程,支持蒙古语授课学生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学生混合编班,促进语言环境融合。

课程设置与教材开发是双语教育的核心内容,政策规定,双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设课程,蒙古语语文、国家通用语言语文(汉语)均作为核心课程,课时占比不得低于总课时的15%,在教材选用上,蒙古语语文课程使用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统编教材,国家通用语言语文课程采用国家统编教材,同时鼓励开发具有内蒙古民族文化特色的辅助教材,如《蒙古族历史文化读本》等,既保证国家课程的统一性,又体现地方文化的多样性,政策还强调两种语言文字的协同教学,要求教师在蒙古语授课中融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知识点,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中适当介绍蒙古族文化背景,实现语言学习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

师资队伍建设是双语教育质量的关键保障,政策文件提出,双语教师必须具备“双语双能”素质,即既精通蒙古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又掌握双语教学方法,为此,内蒙古实施了双语教师培养专项计划,在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大学等高校开设双语教育专业,定向培养蒙古语兼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师;建立双语教师培训长效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内容涵盖语言能力提升、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政策还鼓励跨地区教师交流,选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到民族学校支教,支持蒙古语授课教师到内地学校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经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保障机制方面,政策文件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要求将双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民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普通学校10%-15%,在基础设施建设上,重点支持民族学校建设语言实验室、民族文化馆等教学设施,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双语教学资源库,政策建立了双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学生语言能力评估和教学效果监测,评估结果作为学校考核和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内蒙古双语教育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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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政策落地,内蒙古还出台了配套措施,如“双语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评选一批在双语教学、师资建设、文化传承方面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设立“双语教育专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两种语言文字;支持蒙古语授课学生参加全国高考和区内高校“蒙古语授课班”招生,畅通升学渠道,这些措施形成了“政策引导—资源保障—质量监控—激励促进”的完整链条,确保双语教育政策落地见效。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内蒙古双语教育政策中,“两种语言文字同等重要”如何体现在课程设置上?
解答:“两种语言文字同等重要”在课程设置上主要通过核心课程均等化、课时保障和协同教学来实现,根据政策要求,蒙古语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语文(汉语)均作为双语学校的核心课程,小学阶段两门课程每周课时均不低于6课时,初中阶段均不低于5课时,确保学生有充足时间学习两种语言文字,政策要求在数学、历史等其他学科教学中,根据学生语言水平采用双语授课或辅助教学,如在蒙古语授课班级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中融入蒙古族历史案例,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蒙古语语文课程中增加现代汉语词汇与蒙古语词汇对比内容,实现语言知识与学科知识的融合,避免“重此轻彼”,政策还规定双语学校必须开设“民族文化”选修课,系统介绍蒙古族语言、文学、艺术等传统文化,强化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同时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增强对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的认同,体现“语言平等、文化互鉴”的理念。

问题2:内蒙古如何解决双语教育中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
解答:针对双语师资不足问题,内蒙古采取了“培养、培训、引进、激励”四措并举的解决方案,在培养环节,依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高校,开设“蒙古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向)”本科专业和“双语教育”硕士点,每年定向培养500余名双语教师,要求毕业生必须通过蒙古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双语言能力测试”及教师资格考试方可上岗,在培训环节,实施“双语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每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教师培训,内容包括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提升(针对蒙古语授课教师)、蒙古语教学能力强化(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双语教学方法研修等,培训时长每年不少于120学时,并建立培训学分银行制度,将培训结果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挂钩,在引进环节,出台《双语教师引进优惠政策》,对自愿到偏远民族地区任教的教师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专项补贴,提供教师周转房,并在职称评定中适当放宽条件;从内地引进优秀语文教师,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提升蒙古语授课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在激励环节,设立“双语教师专项津贴”,标准为每月500-1500元(根据地区艰苦程度和教学成效分级发放),并将双语教学质量纳入绩效考核,对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多维度保障提升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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