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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有何新变化?

国家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是规范和引导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旨在保障幼儿受教育权、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一系列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础,以《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为核心的法规政策体系,为学前教育事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行动准则。

国家幼儿教育政策法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政策法规的顶层设计上,国家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基础性、普惠性地位。《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把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此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重要的公益事业”,要求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并明确了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包括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等,这些政策从根本上确立了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向普惠性方向扩容。

在办园规范与质量保障方面,政策法规对幼儿园的设立与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了幼儿园的办园性质、招生对象、保育教育目标、内部管理等内容,规定幼儿园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则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详细描述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目标及教育建议,为幼儿园开展保教活动提供了科学指导,防止“小学化”倾向,政策法规强化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要求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人员,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对于民办幼儿园,政策明确要求其坚持公益性,不得过度逐利,并加强对民办园的财务监管,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普惠性政策落到实处。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国家通过政策法规提升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和专业素养。《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严禁‘有编不用’和‘无编超编’”,要求按照师生比配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并明确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应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政策强调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鼓励地方通过定向培养、在职培训等方式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确保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在经费投入与保障机制上,政策法规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合理负担”的多元投入机制。《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省级政府制定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加大对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参与学前教育事业,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经费保障格局。

国家幼儿教育政策法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政策法规还强调了对特殊幼儿群体的教育保障。《残疾人教育条例》明确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适龄残疾幼儿在普通幼儿园接受教育”,并要求幼儿园为残疾幼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则提出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服务,支持农村幼儿园建设,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水平,确保留守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以下是近年来国家幼儿教育政策法规中关于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主要目标与措施概览:

政策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核心目标 主要措施
《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2010年 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大力发展公办园;2. 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3.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5年 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80%;2. 严格民办园分类管理;3. 规范民办园收费行为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2025年 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质量 新增普惠性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倾斜;2. 提升保教质量,推进科学保教

在政策法规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如部分地区普惠性资源总量不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民办园运营压力大、幼儿教师待遇有待进一步落实等,需持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向更高质量、更加普惠的方向发展。

相关问答FAQs

问:国家政策法规如何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答:国家通过多项政策法规明确禁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强调,幼儿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培养幼儿的兴趣和良好习惯。《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组织有损幼儿健康的活动,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教育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将“去小学化”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对违规幼儿园责令整改,确保幼儿园遵循幼儿教育规律,促进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在成长中发展。

问:家长如何判断一所幼儿园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
答:家长可通过以下方面判断幼儿园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一是查看幼儿园是否具备办园许可证,这是合法办园的基本前提;二是观察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否以游戏为主,有无教授拼音、识字、计算等小学化课程;三是了解幼儿园的师资情况,教师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待遇是否合理;四是关注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符合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五是检查幼儿园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如消防设施、卫生消毒、食品安全等是否达标,普惠性幼儿园还应由教育部门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向当地教育局核实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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