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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继续教育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临沂市继续教育政策问答

临沂市继续教育政策问答

继续教育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临沂市为规范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就政策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继续教育对象与范围

临沂市继续教育对象主要包括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部分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公需科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培养等通用知识;专业科目则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领域密切相关,旨在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学时要求与计算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学时计算标准如下:

  1. 参加培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每天按8学时计算;
  2. 参加远程教育,按实际学习时长记录;
  3. 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承担科研项目等,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具体标准参照《临沂市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4. 参与志愿服务、技术推广等活动,经认定后可计入公需科目学时。

学习方式与途径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多种途径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1. 线上学习:登录“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或山东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选择课程进行学习;
  2. 线下培训:参加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经认定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面授培训;
  3. 单位自主培训:用人单位可自主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学时经审核后予以认可;
  4. 其他形式:如学术交流、在职学历教育、专业资格考试等,符合规定的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考核与结果应用

继续教育考核实行学时累计制,考核周期为自然年,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并按规定提交学习证明材料,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续期执业资格。

政策支持与保障

临沂市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投入,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学习经费,继续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确保教学质量,建立继续教育诚信档案,对虚报、瞒报学时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专业技术人员如何查询和确认自己的继续教育学时?
解答: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或“爱山东”APP查询个人学时记录,学时确认需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提交,经人社部门复核无误后生效,如有异议,可在复核期内提交申诉材料,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问题2:因工作繁忙无法参加集中培训,是否有灵活的补学方式?
解答:针对在职人员工学矛盾,临沂市提供了多种补学方式,可通过远程教育平台选择弹性学习课程,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学习;或参加周末、节假日举办的专题培训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方式折算部分专业科目学时,具体折算标准可参照《临沂市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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