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学前教育新政策近年来,洛阳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教育公平的基础环节,通过一系列创新政策举措,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全市儿童提供了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政策背景与总体目标
洛阳市学前教育新政策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及河南省相关部署,结合洛阳作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的城市定位,聚焦“幼有优育”目标,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逐步实现“普惠优质”的发展目标。
核心举措与实施路径
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
- 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将公办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重点在城镇新增人口区域、农村乡镇中心区域布局,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园。
- 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租金补贴、生均经费补助等方式,引导民办园降低收费标准,提供普惠性服务,2025年,全市新增普惠性民办园56所,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2.6%。
提升保教质量
- 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与年检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和卫生保健,严禁“小学化”教学倾向,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评估结果与园所评级、经费拨付挂钩。
-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名师培育工程”,每年组织教师培训不少于72学时,提高非编教师待遇,逐步实现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稳定教师队伍。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 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25年市级财政投入较上年增长15%,重点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园倾斜。
- 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政府、家庭、幼儿园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对普惠性园实行最高限价收费,并设立困难家庭幼儿资助金,确保特殊群体入园需求。
政策成效与社会影响
新政策实施以来,洛阳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显著增加,办园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386所,在园幼儿23.7万人,较2025年分别增长12%和8%,家长满意度调查显示,对幼儿园环境、师资、安全等方面的满意度达92%以上,通过“幼小衔接”试点、游戏化教学推广等举措,儿童身心发展得到更好保障,为义务教育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未来发展方向
洛阳市将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重点推进“三个一批”工程:新建一批公办园、改造提升一批薄弱园、扶持壮大一批普惠性民办园,探索“互联网+学前教育”模式,通过数字化手段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洛阳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2025-2025年)
| 指标 | 2025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7.5% | ≥98% |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82.6% | ≥85% |
|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48.3% | ≥50% |
FAQs
问:洛阳市新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园有哪些具体扶持措施?
答:洛阳市对普惠性民办园实行“三扶一补”政策:一是财政补贴,按普惠性学位给予每生每年200-600元生均经费补助;二是租金减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民办园享受50%的租金优惠;三是师资培训,将民办园教师纳入全市教师培训计划,每年提供免费培训名额;四是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园可享受增值税、房产税等减免政策。
问:如何确保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符合新政策要求?
答:洛阳市建立了“四级评估”体系:一是幼儿园自评,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检查;二是区级复评,教育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市级抽评,随机抽查园所办园行为;社会评价,通过家长反馈、第三方机构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合格园所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办园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