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惠民政策是国家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促进教育公平而实施的一系列系统性措施,涵盖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生活补助、营养改善等多个方面,旨在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具体内容如下:

免除学杂费
全国范围内统一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包括小学1-6年级和初中7-9年级,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费、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取暖费等);民办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标准免除学杂费,差额部分学校可按规定收取,这一政策覆盖全国约1.5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制度上保障了“有学上”的基本需求,避免因经济困难失学辍学。
免费提供教科书
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以及部分地方课程教材,小学阶段每年生均补助标准约90元,初中阶段约18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练习本,确保学生“有课本、能上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针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生活补助政策,分为寄宿生和非寄宿生两类,寄宿生小学年生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年生均补助500元,初中625元,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家长,用于改善学生住宿、饮食等基本生活条件,重点保障孤儿、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地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提供免费营养午餐,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部分地区结合实际提高标准,提供牛奶、鸡蛋、水果等多样化营养食品,有效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升身体素质。

特殊群体教育保障
- 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入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学生8-10倍拨付,免费提供辅助器具、康复训练等服务。
- 留守儿童: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生活托管,落实“一对一”帮扶机制。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保障平等入学,享受同等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等政策。
教育资助与帮扶措施
- 国家助学金:地方可根据实际设立助学金,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 “三助一辅”政策:高校通过助研、助教、助岗和学生辅导员岗位,为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的困难学生提供后续支持。
- 减免校服费、保险费:部分地区对困难学生减免校服、意外伤害保险等代收费项目。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资金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中西部8:2、东部5:5;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承担全部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政策实施成效
通过上述政策,我国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提升,2025年达到95.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问题基本解决,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中西部地区农村学生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营养改善计划让3700万学生受益,身高、体重等指标明显提升。
政策优化方向
未来将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地;同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通过“互联网+教育”等方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相关问答FAQs

Q1:义务教育惠民政策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A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制度,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申请,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包括教师、家长代表等),结合家庭经济情况(如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门备案,认定标准动态调整,重点保障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确保资助精准到人。
Q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是否享受同等惠民政策?
A2:是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等政策,学杂费减免标准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基准执行,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免费教科书由政府统一采购发放,学生无需承担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民办学生同样可申请生活补助,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