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基础、补充和延伸,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家庭教育政策体系,旨在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从政策演进来看,家庭教育的政策导向经历了从“家庭私事”到“国家责任”的转变,早期政策多散见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强调家庭的基本教育功能,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定义、内容、方法和责任,为开展家庭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随后,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各方职责,形成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合力,2025年,《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上,家庭教育政策体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了“五大支柱”,一是明确家庭教育核心内容,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未成年人品德、智力、体质、美育、劳动教育全面发展,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是规范家庭教育方法,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学习家庭教育知识,采用科学的教育方式,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尊重个体差异,禁止家庭暴力,三是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提供普惠性服务,四是落实学校协同作用,要求幼儿园、中小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为家长提供针对性指导,同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家庭教育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政策落地,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路径,在组织保障方面,多数省份成立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跨部门协作机制;在阵地建设方面,依托社区服务中心、青少年宫等场所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部分高校开设家庭教育相关专业或课程,培养专业人才;在服务供给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家长提供分类指导,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精准帮扶;在宣传引导方面,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优秀案例,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当前家庭教育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如部分家长教育观念存在偏差、城乡家庭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专业指导力量不足等,对此,政策持续发力,强调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建设,推动家庭教育数字化建设,开发优质在线课程资源,满足家长多样化需求。
相关问答FAQs

Q1: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哪些具体要求?
A1:《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家庭教育,禁止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实施家庭暴力,不得歧视、侮辱未成年人,不得忽视、冷落未成年人,不得让未成年人失学辍学等,若监护人严重不负责任,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Q2:学校在家庭教育中应发挥什么作用?如何有效开展家校沟通?
A2:学校在家庭教育中承担着协同育人的重要职责,幼儿园、中小学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家长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家长提升教育能力;教师应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机制,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了解学生家庭教育环境,共同分析教育问题,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学校应尊重家长的教育自主权,不强迫家长参加无关活动,同时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教育评价,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