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教育局一中招生政策

为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学生受教育权利,梁山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教育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梁山一中招生政策,以下从招生原则、报名条件、录取程序、特殊政策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招生原则
梁山一中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区域划分和程序规范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掐尖”招生或违规选拔,确保招生过程透明,结果可查,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容量、区域人口分布等因素核定,并通过官方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布。
报名条件
- 户籍与学籍要求:报名学生须具有梁山县户籍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且学籍在梁山县内对应初中学校。
 - 学业水平:学生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达到县教育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 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具体评价标准参照《梁山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录取程序
- 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梁山县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 分数优先: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 公示与确认:录取名单将在县教育局官网及学校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殊政策
为保障教育公平,针对以下特殊情况制定专项政策:
- 指标生政策:梁山一中招生计划的60%用于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生”),名额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具体分配方案由县教育局每年另行制定。
 - 特长生招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综合排名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总计划的5%。
 
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相关问答FAQs
问:指标生如何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指标生无需单独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自动纳入指标生 pool,需满足以下条件:① 具有梁山县户籍且在本县初中连续就读三年;② 中考成绩达到全县指标生最低控制线;③ 综合素质评价为“合格”,具体名额分配以当年县教育局公布为准。  
问:随迁子女在梁山一中招生中是否享受同等待遇?
答:是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父母在梁山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等)可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招生政策,需提供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一纳入招生录取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