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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2025年新政策有哪些调整?

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作为教育行政管理体系中的关键部门,承担着统筹推进全省教育法治建设、保障教育政策科学性、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其工作核心在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辽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

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职能定位与核心职责

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的主要职能围绕“立法、执法、普法、监督”四大维度展开,具体职责包括:

  1. 教育政策研究与制定:牵头起草或组织修订全省教育领域重大政策文件,如《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确保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辽宁教育实际需求相契合。
  2. 教育法治体系建设:推动地方教育立法,参与《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规的调研与修订,构建层次分明、科学规范的教育制度体系。
  3. 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指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执法透明度。
  4. 普法宣传教育与权益保障: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重点面向师生普及《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牵头处理教育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5. 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对教育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前置法律审查,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合规,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重点工作领域与实践成效

(一)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政策法规处聚焦教育治理现代化,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近年来,通过取消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优化民办学校设立流程等措施,累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30%,审批时限平均缩短50%,建立教育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教师资格认定、学籍管理等23项事项全程在线办理,惠及全省200余万师生。

(二)构建校园安全法治屏障

针对校园欺凌、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政策法规处联合多部门出台《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人防+技防+制度防”三维防控体系,2025年,全省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18%,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推动形成“法治护校”长效机制。

(三)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

为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政策法规处牵头制定《辽宁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明确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划分标准与扶持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完成分类登记的民办学校达85%,有效促进了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工作机制与创新实践

建立政策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

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已出台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问效,形成“制定—实施—评估—修订”的闭环管理,针对“双减”政策,开展专项评估12次,根据基层反馈调整课后服务内容,覆盖全省9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推行“立法联系点”制度

在大连、沈阳等市设立教育立法基层联系点,吸纳一线校长、教师、家长参与政策制定,确保立法“接地气”,2025年,通过联系点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其中30余条被纳入《辽宁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教育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形式,累计培训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全省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未来工作方向

面向“十四五”,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快《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辽宁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立法进程;二是探索建立教育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执法数据实时共享;三是深化“法治示范校”创建,力争到2025年省级法治示范校覆盖率达60%。

相关问答FAQs

Q1:政策法规处如何保障教育政策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A1:政策法规处通过“三审三查”机制确保政策质量:一是“调研论证”,深入市县学校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家长意见;二是“专家评审”,邀请法学、教育学等领域专家对政策内容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审查;三是“试点先行”,选择部分地区或学校开展试点,根据试点结果调整优化政策细节,确保政策既符合上位法要求,又贴合辽宁教育实际。

Q2:师生在教育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政策法规处寻求帮助?
A2:师生可通过三种渠道维权:一是“线上渠道”,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教育投诉举报”平台提交诉求;二是“线下渠道”,前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策法规咨询窗口现场咨询;三是“电话渠道”,拨打省教育厅法治服务热线(024-8686XXXX),政策法规处将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复杂案件将联合多部门联合督办,确保师生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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