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和法律常识一样吗?这是许多人在接触法律问题时常常产生的疑问,要理解二者的区别与联系,需要从概念、范围、功能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

概念与性质的区别
法律常识是指社会成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应当了解和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它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实用性的特点,知道签订合同需要双方自愿,借贷关系应当归还本金等,这些都属于法律常识的范畴,法律常识通常不成体系,零散分布于各类法律规定中,是公民在社会交往中必备的“生存技能”。
而《民法典》是我国以法典形式编纂的民事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它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共7编1260条,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是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而非零散的法律常识集合。
的差异
法律常识的范围广泛,不仅包括民事法律常识,还涉及刑事、行政、诉讼等各个法律领域的内容,知道盗窃行为违法、遇到纠纷可以起诉等,都属于跨部门的法律常识,它的内容往往是原则性、概括性的,不涉及具体的法律适用细节。
《民法典》的范围则聚焦于民事领域,内容极为详尽,以“合同”为例,法律常识可能仅涉及“合同需合法有效”的原则,而《民法典》则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到违约责任等,构建了完整的规则体系,以下是二者的部分内容对比:
| 对比维度 | 法律常识 | 民法典 |
|---|---|---|
| 调整范围 | 跨法律部门(民事、刑事、行政等) | 专注于民事领域 |
| 条文数量 | 无固定形式,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中 | 1260条,7编 structured structure |
| 功能定位 | 指导日常行为 | 提供民事纠纷裁判依据 |
功能与作用的差异
法律常识的主要功能是引导公民树立法治观念,规范日常行为,预防法律风险,它是一种“软性”的法律知识,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途径潜移默化地传播,帮助人们形成基本的规则意识。
《民法典》的功能则更为刚性,它不仅是公民行为的指引,更是司法机关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当民事纠纷发生时,法院需要依据《民法典》的具体条文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判定责任归属,在处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时,法院会直接援引《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确定侵权责任。
二者的联系与互补
尽管《民法典》与法律常识存在显著区别,但二者并非割裂的关系。《民法典》是法律常识的升华和系统化,而法律常识是理解《民法典》的基础。《民法典》中“禁止高利放贷”的规定,正是对“借贷利息应合理”这一法律常识的细化和确认,法律常识的普及也有助于《民法典》的实施,当公民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时,更能理解《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问答FAQs
Q1:普通人需要学习整部《民法典》吗?
A1:普通人无需掌握《民法典》的全部内容,但应了解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核心条款,如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签订、侵权责任等,通过学习这些内容,可以更好地应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Q2:法律常识与《民法典》发生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A2:法律常识是人们对法律的普遍认知,而《民法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规范,当法律常识与《民法典》的具体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以《民法典》为准,虽然有些人认为“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但如果《民法典》中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超过时效的债权可能不再受法律保护,此时需以法律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