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教师廉洁政策,是新时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师队伍的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对教师的期望值持续提升,但个别地区和学校仍存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偿补课、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损害教育公平和学生利益的现象,这些问题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侵蚀了教育的公信力,出台系统化、可操作的廉洁政策成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

从政策背景来看,教育部始终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早在2025年,教育部就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了教师不得有偿补课、不得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规范;2025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此次出台的廉洁政策,是在已有政策基础上的深化和细化,更加强调问题导向和制度约束,针对当前教师廉洁从教领域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更具体、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政策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教师廉洁承诺制度,将廉洁要求纳入教师入职培训、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的全过程,对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围绕“规范行为、强化监督、严肃追责”三个维度展开,在规范行为方面,政策详细列举了教师廉洁从教的“负面清单”,包括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接受宴请、旅游安排等;严禁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如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保险等,这些规定覆盖了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为教师划定了清晰的“红线”和“底线”,政策鼓励教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栏、学校官网、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机制。
在强化监督方面,政策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学校层面,要求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教师廉洁从教自查自纠,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家庭层面,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政策规定,引导家长自觉抵制送礼等不正之风,形成家校协同监督的良好氛围;社会层面,畅通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开结果,政策还提出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例如建立教师诚信档案,记录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廉洁从教情况,作为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在严肃追责方面,政策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标准和程序,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教师可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降低岗位等级、解聘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政策强调落实“一岗双责”,对学校领导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教师廉洁问题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这种“零容忍”的态度和层层传导的责任机制,确保了政策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震慑。
为确保政策落地生根,教育部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确保每一位教师都清楚政策规定和行为要求,某省教育厅通过开展“廉洁从教”主题演讲比赛、师德师风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强化教师的廉洁意识;某市建立“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这些举措有效推动了政策从“纸上”走向“地上”,使廉洁从教成为教师的自觉行动。

教师廉洁政策的出台,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它有助于维护教育公平,保障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避免因教师的不廉洁行为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它能够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和公信力;更重要的是,它为学生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培养学生廉洁诚信的品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政策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监督力量不足、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监督机制;部分家长对“送礼”等行为存在错误认知,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教师职业压力大、待遇有待提高等问题也需要关注,通过改善教师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教师廉洁风险,只有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才能确保教师廉洁政策取得实效,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教师廉洁政策中提到的“有偿补课”具体包括哪些行为?如何界定是否违规?
解答:根据政策规定,“有偿补课”主要包括以下行为:教师组织、要求、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有偿补课服务或从中谋取利益;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教师通过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由家长支付费用或变相支付费用的补课行为,界定是否违规需结合具体情况:如果补课是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在自愿基础上进行且未收取报酬,不视为违规;但如果补课涉及组织、强制、收费或与校外机构利益关联,则明确违反政策,教师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及休息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无论是否收费,均属于违规行为。

问题2:如果发现教师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家长和学生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举报?举报后会如何处理?
解答:家长和学生可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教师违规行为:一是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或校长信箱举报;二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邮箱或举报平台反映;三是通过“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提交问题线索,举报时需尽可能提供具体事实,如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礼品礼金类型及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接到举报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程序,通过调取证据、询问当事人、核实情况等方式查明事实,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涉事教师进行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