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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学前教育评价政策

江西省学前教育评价政策是推动全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旨在构建科学、规范、多元的评价体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近年来,江西省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逐步形成了覆盖办园条件、保教质量、教师发展、安全管理等多维度的评价政策框架,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江西学前教育评价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政策设计上,江西省学前教育评价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基本原则,突出过程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幼儿园日常保教行为的规范与优化,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条件、保教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家园共育、安全管理等核心维度,办园条件评价聚焦幼儿园的硬件设施、环境创设、玩教具配备等,要求幼儿园创设安全、温馨、富有教育意义的环境,满足幼儿游戏与学习需求;保教质量评价则围绕一日活动组织、游戏开展、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等方面,强调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杜绝“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的全面发展,教师队伍建设评价重点关注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保教能力及继续教育情况,推动幼儿园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家园共育评价注重幼儿园与家庭的沟通协作,通过家长会、开放日、亲子活动等形式,形成教育合力,安全管理评价则涵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应急预案等,切实保障幼儿在园安全。

为确保评价政策的落地实施,江西省建立了“省级统筹、市县为主、幼儿园自评”的多级评价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评价标准与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省级评价与抽查;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幼儿园的日常评价与年度评估,督促幼儿园整改问题;幼儿园则对照评价标准开展常态化自评,持续改进保教工作,评价方式上,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补充的方式,通过实地观察、资料查阅、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多种形式,全面收集幼儿园办园信息,江西省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利用“江西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实现评价数据的动态监测与分析,提升评价的科学性与效率。

为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江西省将学前教育评价结果与幼儿园年检、评优评先、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经费补助等直接挂钩,对评价优秀的幼儿园给予政策倾斜与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江西省还注重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通过评价典型案例分享、专题培训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幼儿园树立科学的办园理念,提升整体办园水平,在“幼小衔接”专项评价中,重点评价幼儿园与小学的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建立幼小衔接试点园(校),探索科学衔接的有效路径。

为推动学前教育评价的公平性与透明度,江西省建立了评价结果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教育行政部门公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幼儿园评价结果,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畅通评价申诉渠道,对幼儿园提出的异议及时调查处理,确保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江西省还鼓励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幼儿园评价过程,形成多方参与的评价格局,增强评价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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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江西省针对学前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针对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相对落后的问题,在评价中加大对农村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对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的农村幼儿园给予重点倾斜;针对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将普惠性民办园纳入统一评价体系,引导其规范办园、提升质量,通过差异化评价与精准施策,江西省学前教育评价政策有效促进了城乡、区域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江西省学前教育评价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如部分幼儿园对评价的认识存在偏差,过度关注评价结果而忽视过程改进;评价专业力量不足,尤其是一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缺乏专业的评价队伍;评价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如何更好地平衡评价的规范性与幼儿园的办园特色等问题亟待解决,江西省将继续完善学前教育评价政策,加强评价队伍建设,提升评价专业化水平,优化评价方式与指标体系,进一步发挥评价在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与保障作用。

相关问答FAQs:

Q1:江西省学前教育评价政策如何避免“小学化”倾向?
A:江西省学前教育评价政策将“去小学化”作为重要评价内容,通过以下措施避免“小学化”倾向:一是明确禁止幼儿园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组织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强化训练、提前学习和考核;二是评价中重点观察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科学性与适宜性,强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障幼儿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三是加强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评价,要求教师尊重幼儿个体差异,采用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与探究能力;四是建立幼小衔接专项评价机制,推动幼儿园与小学双向衔接,缓解家长焦虑,营造科学育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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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家长如何参与学前教育评价?
A:家长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学前教育评价:一是通过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渠道,了解幼儿园评价标准与结果,对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参与幼儿园组织的开放日活动、亲子活动等,直观感受幼儿园的办园理念与保教行为;三是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形式,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开展幼儿园满意度调查,为评价提供参考信息;四是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示的幼儿园评价结果,对评价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督,共同推动幼儿园提升办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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