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教育资助政策解读禹州市始终把教育公平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政策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核心,结合地方财政实际,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从学前教育阶段看,禹州市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面在园幼儿总数的10%左右,资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孤儿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等,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有效减轻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625元,资助覆盖面保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8%左右,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确保补助精准落地,高中阶段教育实行“奖助结合”模式,普通高中设立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档资助(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一等10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同时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民办学校按当地公办标准减免,中等职业教育则实行免学费政策,覆盖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还设立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鼓励学生技能成才,高等教育阶段,禹州市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新生入学资助金,解决路费和短期生活费;同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专科生最高可贷12000元/年,在校期间利息全免,毕业后5年还本宽限期,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渠道实现“应贷尽贷”,对高校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支持,为保障政策落实,禹州市建立了“三级认定”机制:学生申请、学校评议、县级审核,并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管,2025年,全市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5.2万人次,发放资金3200余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8万人,有效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相关问答FAQs:1.问:非禹州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禹州市上学能否享受资助?答:可以,只要符合国家及禹州市资助对象条件,如持有禹州市居住证且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即可与本地学生同等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等各项资助政策,需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2.问: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答: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在线注册申请,或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禹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主要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等,共同借款人需为法定监护人,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