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始终将教育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通过一系列教育政策优待措施,着力保障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为不同群体学生提供多元化支持,这些政策覆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阶段,重点关注户籍子女、随迁子女、特殊群体学生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优待生保障体系。

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山市针对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按时入学,对于非中山市户籍的随迁子女,政策持续优化,持有有效居住证并符合社保等条件的,可申请积分入学,2025年全市积分入学学位供给达1.2万个,较五年前增长40%,中山市实施“两为主、两纳入”政策,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超过60%,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教育资源,针对农村地区学生,中山市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在农村学校实施“强校提质”工程,通过师资轮岗、经费倾斜、优质学校结对帮扶等措施,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火炬开发区的农村学校与石岐区名校建立“1+1”帮扶机制,共享课程资源和教学管理经验,农村学校中考平均分提升近20分。
在高中教育阶段,中山市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政策,将市属重点高中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中农村初中学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保障了薄弱学校学生享有更多优质高中入学机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山市建立“免学费、助学金、生活补助”三位一体的资助体系,2025年发放各类助学金超3000万元,惠及学生4.5万人次,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华侨子女,中山市实行“适应性教育”政策,在市属中学设立“民族班”,配备双语教师,开设文化适应课程,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尽快融入校园生活;华侨子女凭侨务部门证明可优先就读市属公办学校,并享受学费减免优惠。
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中山市针对本地户籍学生推出“升学激励政策”,对考入“双一流”高校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考入清华、北大的学生奖励5万元,考入其他“双一流”高校的奖励2万元,2025年共发放奖励金800余万元,对于职业院校学生,中山市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计划,鼓励本地企业设立奖学金,对参与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金,并优先推荐就业,中山市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根据人才层次(如A类、B类、C类人才),子女可优先选择公办学校,或安排到市属优质学校就读,并协调解决入学转学等问题,2025年服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超500人次。
为保障政策落地,中山市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教育、人社、公安、侨务等部门协同推进,通过“中山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申请、审核、公示,简化办理流程,政策实施效果显著,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8%,较2025年提高0.5个百分点;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提升至6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中山市将继续优化教育政策,计划扩大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为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协同发展提供“中山样本”。

相关问答FAQs
Q1:中山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如何计算积分?
A:中山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持有中山市有效居住证;②父母一方在中山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含)以上;③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可提供相关证明),积分指标体系包括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社保缴纳、学历职称、社会贡献等五大类,其中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最高可积80分,稳定就业(如劳动合同)最高可积60分,社保缴纳每满1年积5分,本科学历积30分,市级以上表彰每次积20分等,总积分由中山市积分管理办公室统一核算,每年6月公布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随迁子女可安排至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
Q2:中山市对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教育优待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A:中山市对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教育优待根据人才层次分类实施:①A类(如院士、国家级领军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市内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市属优质学校,并协调解决入学转学、学籍衔接等问题;②B类(如省级领军人才)子女优先安排至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附近的公办学校,若学位紧张可协调至邻近优质学校;③C类(如市级领军人才)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无需参与积分入学或摇号,且学校将提供个性化辅导服务,如学业帮扶、心理疏导等,确保子女快速适应学习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