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跨国教育的政策是一个系统性、多层次的框架体系,旨在通过规范引导、支持保障和风险防控,推动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我国跨国教育政策在理念、内容和实施机制上不断优化,形成了“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规范发展与质量提升兼顾的鲜明特征。

政策导向与顶层设计
我国跨国教育政策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扣国家对外开放总体布局,从“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扩大教育开放”,到“十三五”强调“提质增效”,再到“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导向逐步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从单向引进转向双向互动,2025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可持续”为目标,推动跨国教育深度融入全球教育治理。
在战略层面,跨国教育服务国家“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通过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通过支持教育机构“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培养和产能合作,政策还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教育主权和文化安全。
政策框架与核心内容
(一)“引进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与境外优质资源引进
中外合作办学是跨国教育“引进来”的主要形式,政策核心在于“规范管理、提质增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了设立标准、审批程序和办学要求,强调“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禁止低水平重复办学,规定合作办学的外方高校应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引进的课程需经国内高校审核备案,确保与本土教育体系衔接,近年来,政策进一步聚焦“高水平示范性项目”,支持国内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设立独立法人办学机构(如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推动办学模式创新。
政策鼓励通过“双学位”“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等方式,引进境外优质课程和师资,允许高校通过“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国际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对境外教材、课程的思想文化审查,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二)“走出去”:支持教育机构海外办学与国际教育服务
“走出去”是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方向,政策重点在于“服务国家战略、彰显中国特色”,通过《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文件,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在海外办学,建立“鲁班工坊”“丝路学院”等特色项目,输出职业教育标准和中文教育资源,天津职业院校在泰国、英国设立“鲁班工坊”,将中国智能制造技术标准与国际职业教育体系融合,服务当地产业需求。
政策还鼓励高校参与全球教育治理,通过加入国际学术组织、发起全球教育倡议,提升话语权,教育部推动“全球发展倡议人才培养合作网络”,支持与发展中国家联合培养硕士、博士层次人才,简化境外办学审批流程,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办学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并加强海外办学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
(三)跨境教育服务贸易:规范市场秩序与保障学生权益
随着留学中介、在线跨境教育等业态发展,政策加强对跨境教育服务贸易的监管。《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明确,留学中介机构需取得行政许可,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打击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行为,教育部定期更新“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引导学生和家长选择正规机构。
对于在线跨境教育,政策强调“内容安全与数据保护”。《在线教育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境外在线教育机构需在国内备案,课程内容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用户数据需存储在境内服务器,支持国内教育平台“走出去”,如“中文联盟”“学堂在线”等国际平台,推动中国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球共享。

(四)质量保障与评估体系
质量是跨国教育的生命线,政策构建了“全链条、多维度”的质量保障机制,一是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制度,定期对办学项目进行合格评估、水平评估,结果与招生规模、办学资质挂钩,二是推动学历学位互认,通过与40多个国家签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降低学生跨国流动的学历壁垒,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中方教师占比不低于1/3,外方教师需具备相应的教学资质。
政策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质量评估,如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认证,推动行业自律和标准统一。
政策实施成效与挑战
(一)实施成效
- 办学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25年,全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达2400余个,覆盖全国31个省份,涉及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多个领域,累计培养学生超200万人。
- 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通过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和教学模式,培养了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如上海交通大学中法联合学院毕业生中,80%以上进入世界500强企业或海外名校深造。
- 国际影响力增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实施以来,我国已在海外建立100余所“鲁班工坊”和“丝路学院”,向全球输出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中文国际教育覆盖19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面临挑战
- 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资源集中,中西部地区相对薄弱,部分项目存在“重规模、轻质量”问题。
- 文化融合难度大: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存在“水土不服”,课程体系未能充分结合中国国情,导致人才培养与国内需求脱节。
- 风险防控压力增加:国际局势变化、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对海外办学项目和学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需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国家对跨国教育的政策将更加注重“高质量、可持续、特色化”,继续优化“引进来”结构,聚焦理工农医等国家急需学科,鼓励与世界一流大学共建高端科研平台;深化“走出去”内涵,推动职业教育和中文教育国际化,打造“中国教育”品牌,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跨境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全球学分银行”,促进教育资源的跨国流动与共享。
相关问答FAQs
Q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何选择?
A:选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时,建议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查看教育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确认项目资质,避免选择“未经审批”的虚假项目;二是了解外方合作院校的办学水平,可通过国际排名、学科认证等指标综合评估;三是关注课程设置是否与本土教育体系衔接,是否获得中外双方学历学位证书;四是实地考察办学条件,如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确保项目质量。
Q2:国家对留学中介机构有哪些监管措施?
A:国家对留学中介机构的监管主要包括:一是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机构需取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并在教育部官网可查备案信息;二是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合规机构名单和违规机构警示名单,引导学生和家长选择正规中介;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制定服务规范,推动中介机构诚信经营;四是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合同欺诈、违规收费等行为,对违规机构依法予以处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