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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谁能享受、如何申领?

成都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重要举措,旨在减轻幼儿家庭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该政策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具有成都市户籍或符合随迁子女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部分特殊群体儿童。

成都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与条件

资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在成都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2. 家庭经济困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特困救助证、残疾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困难证明等);3. 符合随迁子女政策的非成都户籍儿童需同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和务工证明,特殊群体儿童如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儿童等可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与发放方式

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月400元,用于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孤儿等;二档为每生每月200元,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直接划入幼儿个人缴费账户或家长银行卡,抵扣部分保教费,资助期限与幼儿在园就读时长一致,每学期申请一次,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申请与审核流程

  1. 申请: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交《成都市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初审:幼儿园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园内公示。
  3. 复核:区(市)县教育部门对幼儿园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4. 发放:资金由教育部门拨付至幼儿园,再由幼儿园统一发放至家长或指定账户。

政策保障与监督

为确保政策落实,成都市建立了“区(市)县主导、幼儿园实施、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教育、财政部门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禁截留、挪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政府官网、幼儿园公告栏等公开政策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常见问题解答(FAQs)

Q1:非成都户籍的随迁子女是否可以申请学前教育资助?
A1:可以,非成都户籍的随迁子女若父母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就业证明,且家庭经济困难,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享受相应资助。

Q2:资助资金是否可以叠加享受其他教育补助?
A2:学前教育资助与国家助学金、学校减免等其他教育资助政策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若家庭同时符合多项资助政策,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选择其中一项申请,具体由幼儿园根据区(市)县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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