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调动政策
安徽省教育厅调动政策是规范全省教育系统教师及管理人员流动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师资均衡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该政策涵盖调动原则、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为教育人才合理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政策背景与目标
随着安徽省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仍存在一定差距,为破解这一难题,教育厅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调动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及新兴教育领域流动,缩小校际差距,推动教育公平,政策也兼顾教师个人职业发展需求,为教育人才提供多元化的成长路径。
调动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调动过程严格遵循程序规范,确保信息透明,结果公正。
- 统筹兼顾:结合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实际需求,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 以人为本:尊重教师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强制调动。
- 倾斜重点:优先支持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及特殊教育领域的人才需求。
适用范围
政策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包括:
-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民办学校教师流动可参照执行,具体由学校自主决定。
申请条件
- 基本条件:
-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无违纪违法记录;
- 身体健康,能适应新岗位工作要求;
- 在原单位工作满规定年限(一般为3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 优先条件:
- 具有高级职称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 承援藏、援疆、乡村振兴等专项任务的教师;
- 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的教师。
办理流程
调动流程分为申请、审核、公示、调动四个环节,具体如下:
| 环节 | 责任主体 | |
|---|---|---|
| 申请 | 教师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 个人 |
| 审核 | 学校及教育局审核资格、岗位匹配度 | 原单位、接收单位、教育局 |
| 公示 |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 接收单位、教育局 |
| 调动 | 办理人事关系、工资转移等手续 | 教育局、人社部门 |
保障措施
- 编制保障:教育部门统筹调剂编制资源,确保接收单位有足够的岗位空缺。
- 待遇衔接:调动后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按新单位标准执行,工龄连续计算。
- 培训支持:对跨区域调动的教师提供岗前培训,帮助其快速适应新环境。
- 监督机制:设立举报渠道,对违规操作严肃追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政策亮点
- “县管校聘”改革:推行县级统筹教师管理制度,打破校际壁垒,促进教师跨校流动。
- 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或调动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
- 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教师通过“走教”“支教”等形式兼职流动,不改变人事关系。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教师调动是否需要原单位同意?
解答:根据政策规定,教师调动需经原单位及接收单位双方同意,若原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放人,教师可向教育局申请协调,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裁定。
问题2:调动后职称评定是否会受影响?
解答:不会,调动后教师的职称资格予以保留,新单位将根据其原有职称等级聘任,并按新岗位标准享受相应待遇,工龄、教龄连续计算,不影响后续职称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