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苑双语网

北京职称继续教育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北京市职称继续教育政策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提升人才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适应首都高质量发展需求,政策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为核心,结合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形成了覆盖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贯穿职业发展全周期的继续教育体系。

北京市职称继续教育政策

政策背景与基本原则

北京市职称继续教育政策紧密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两区”发展任务,强调以能力提升为导向、以服务发展为目标,政策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需求导向,紧密结合首都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需求;二是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特点设计差异化内容;三是注重实效,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四是激励约束结合,将继续教育成果与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直接挂钩。

教育对象与学时要求

北京市继续教育对象包括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层级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根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即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应用等通用能力培养,专业科目则聚焦行业前沿技术、新知识、新方法等专业技能提升,对于不同职称层级,学时要求有所侧重:高级职称人员需增加行业动态研判和跨学科融合内容,中级职称人员强调专业技能深化,初级职称人员注重基础能力夯实。

内容体系与实施方式体系采用“1+X”模式:“1”为公需科目,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学习指南和课程资源,涵盖数字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政策、绿色低碳发展等主题;“X”为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开发,形成“一领域一方案”,实施方式呈现多元化特征:线上依托“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等平台,提供慕课、直播、微课等灵活学习形式;线下通过高校研修班、行业研讨会、企业内训等开展深度学习;实践环节则鼓励参与重大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实现“学用结合”,2025年政策新增“数字素养提升专项”,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10学时的数字技能培训,适应数字化转型趋势。

管理与监督机制

北京市建立了“市-区-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市级负责政策制定、平台建设和统筹协调;区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属地内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则承担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并建立学习档案,监督机制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通过学时审核、抽查评估、质量反馈等环节确保实效,政策明确,继续教育学时记录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在职称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推行“学分银行”制度,将参加学术交流、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成果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鼓励多元化学习积累。

政策成效与发展方向

近年来,北京市继续教育年参训人数突破120万人次,覆盖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20余个重点产业领域,通过政策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政策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继续教育”模式,加强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课程开发;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继续教育基地;强化结果应用,探索将继续教育成果与人才评价、薪酬激励等机制深度衔接,形成“培养-评价-使用”一体化的人才发展闭环。

常见问题解答(FAQs)

问题1:北京市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是否可以跨年度累积?
解答:不可以,根据现行政策,继续教育学时以自然年为计算周期,当年未完成的学时不可以结转至下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90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需分别达到规定要求,方可满足职称申报的基本条件。

问题2: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解答: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多种途径参加继续教育:一是登录“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选择官方平台课程;二是参加由行业协会、高校或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或线上培训;三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发内部课程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学时记录需通过继续教育平台进行登记,确保真实有效,用人单位未履行组织责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申诉。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