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二建继续教育政策是规范和提升二级建造师专业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通过持续学习更新知识体系、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确保注册建造师的执业素养与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规范、新政策保持同步,以下从政策依据、核心内容、实施要求及意义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

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河南省二建继续教育政策严格遵循国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工程建设行业实际制定,适用于在河南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等所有注册状态的有效持证人,政策强调继续教育是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将直接影响注册延续。
继续教育核心内容
(一)学时要求
二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需累计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含必修内容30学时、选修内容3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具体学时分配如下:
| 课程类型 | 学时要求 | |
|---|---|---|
| 必修课 | 60学时 |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25等)、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应用等强制性内容。 |
| 选修课 | 60学时 |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如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工程项目管理创新、工程纠纷处理、执业风险防范等拓展性内容。 |
(二)学习形式
继续教育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利用“河南省建设继续教育网”等官方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学员可根据自身时间灵活安排,线下培训由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聚焦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提升学习效果。
实施要求与流程
- 学习报名:注册有效期内,学员需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指定平台,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选择学习形式并缴纳相关费用(线上培训费用一般为300-500元,线下培训根据机构标准确定)。
- 学时审核:完成学习后,平台自动记录学时并生成《继续教育证明》,必修课需通过线上考试(满分100分,80分合格),选修课以学时积累为准。
- 材料提交:在申请延续注册时,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及学时审核表,作为注册审批的必备材料。
- 特殊情况处理:因工作调动、健康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学习的,可申请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注册周期;脱离工程建设岗位超过1年的,需重新补足全部学时。
政策意义与行业价值
- 提升执业能力:通过系统学习,帮助建造师掌握行业前沿动态,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
- 规范市场秩序:将继续教育与注册延续挂钩,倒逼从业人员主动学习,从源头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管控能力,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 推动行业创新:鼓励选修课学习新技术、新模式,促进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在河南省的推广应用,助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河南省二建继续教育是否可以跨省学习?
解答:不可以,根据河南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要求,学员须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的平台或培训机构完成学习,外省学习证明不予认可,如确需在外省工作,可提前向河南省住建厅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在当地指定机构学习,但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备案。
问题2:继续教育学时未完成,但注册有效期即将届满,如何处理?
解答:若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仍未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员可向河南省住建厅申请“学时延期补办”,需提交书面说明(单位盖章)及延期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可在3个月内补足学时,逾期未补办的,将导致注册失效,需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