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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2025年公办学校新政策对招生学费有啥影响?

教育厅对公办学校政策的核心在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同时推动公办学校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各地教育厅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办学体制、师资建设、经费保障、评价改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公办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有力支撑。

教育厅对公办学校政策

优化办学体制,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厅强调公办学校要坚持公益属性,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在招生、资源配置等方面向薄弱地区和特殊群体倾斜,在招生政策上,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违规掐尖招生,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于普通高中,则推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杜绝“条子生”“择校费”等现象,教育厅还推动优质公办学校与薄弱学校建立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机制,通过师资交流、课程共享、统一管理等方式,缩小校际差距,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在资源配置方面,教育厅加大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公办学校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重点用于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信息化设施更新等,通过“教师轮岗”“支教走教”等政策,引导优质师资向薄弱学校流动,确保每个学校都能配备合格的教师队伍。

加强师资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育厅高度重视公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从培养、引进、管理、激励等多个环节完善政策体系,在培养培训方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通过集中研修、校本培训、跟岗实践等方式,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育人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优评先的首要条件,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在保障待遇方面,教育厅要求公办学校确保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并逐步提高乡村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的津贴补贴,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破除“五唯”倾向,注重考察教师的教学实绩和育人贡献,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畅通渠道,对于紧缺学科教师和优秀教育人才,教育厅还出台引进政策,给予安家费、科研经费等支持,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

完善经费保障,推动内涵发展

经费保障是公办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教育厅建立健全公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在经费使用上,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义务教育阶段倾斜,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教育厅推动公办学校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经费,鼓励学校通过社会捐赠、校企合作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但必须坚持公益导向,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教育厅还支持公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深化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

为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教育厅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抓手,推动公办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学生评价方面,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推行学生成长记录袋制度,全面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为高校招生录取、学生发展提供参考。

在学校评价方面,教育厅淡化升学率指标,注重考察学校的办学特色、育人质量、师资队伍、学生满意度等,对于公办学校的考核,将“双减”政策落实情况、课后服务质量、校园安全等纳入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回归育人本质,还推动中高考改革,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赋分”等模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强化安全管理,筑牢校园防线

校园安全是教育工作的底线,教育厅要求公办学校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在食品安全方面,严格执行食堂管理规定,确保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安全可控;在校园安防方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安装监控设备,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

教育厅还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要求公办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辅导活动,帮助学生缓解学习压力、培养积极心态,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干预及事后辅导机制,为学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推动特色发展,彰显办学活力

在保障公平和质量的基础上,教育厅鼓励公办学校结合自身优势,探索特色发展之路,支持学校根据地方文化、学科特色等,开发校本课程,开展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部分公办中小学依托当地非遗文化,开设传统技艺课程;一些高中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设科技创新实验室,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平台。

教育厅推动公办学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师生国际视野,通过开展师生互访、课程共建、合作研究等活动,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政策实施成效与展望

通过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实施,公办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教育厅将继续深化公办学校改革,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督导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相关问答FAQs

问:教育厅对公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教育厅要求公办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选拔学生;普通高中招生则坚持“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范围和计划,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或招收“借读生”,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公办学校要平等对待,保障其入学权利。

问:如何保障公办学校教师的待遇和职业发展?
答:教育厅通过多项政策保障公办学校教师待遇:一是确保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提高乡村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的津贴补贴标准;三是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注重教学实绩和育人贡献,破除“五唯”倾向;四是加强教师培训,实施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五是畅通教师职业发展渠道,鼓励教师参与教研、课题研究,支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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