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新高考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广东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进入新阶段,这一政策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根本目标,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选课走班机制、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等举措,旨在构建更加科学、公平的人才选拔体系,为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提供制度保障。

政策背景与改革目标
广东省作为全国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自2025年启动新高考改革以来,逐步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新高考政策的核心在于打破传统文理分科的局限,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同时推动高中教育教学方式转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革目标主要包括:一是建立更加科学的考试评价体系,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三是提升高校人才选拔的精准度,四是推动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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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设置与计分方式
新高考实行“3+1+2”模式。“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每科满分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和历史中选1科,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2科,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赋分方式计入总分,这种设置既保留了统一高考的权威性,又兼顾了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兴趣发展。 -
选课走班与教学管理
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选科需求,普通高中需推行选课走班教学模式,学校需根据师资、场地等条件,提供灵活的课程组合,并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行的管理制度,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市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课程规划,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同时开发特色校本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政策还强调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衔接,探索普职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 -
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综合素质评价是新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维度,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采用客观记录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由学生自我记述、教师综合评价、学校审核公示,确保真实可信,此举旨在引导学校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扭转“唯分数论”倾向。 -
招生录取机制优化
新高考背景下,广东省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特点,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形成院校专业组,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每个专业组内包含若干专业(类),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这一模式既保障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又提高了考生志愿匹配的精准度。
政策实施保障措施
为确保新高考政策平稳落地,广东省教育厅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专项培训提升教师适应新高考教学的能力;二是推进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改善实验室、功能室等教学设施;三是建立省级统一的高考综合考试招生管理平台,实现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帮助学生和家长理解改革政策,合理规划选科和志愿填报。
对基础教育的影响
新高考政策的实施对广东省基础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推动了高中课程与教学的深度改革,学校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和自主学习能力;选课走班制度的推行促使学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的引入强化了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在育人过程中的地位,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
相关问答FAQs
问:新高考“3+1+2”模式中,等级赋分是如何计算的?
答:等级赋分主要用于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计分,具体方法是:将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对应一定比例的考生人数(如A等级占比15%,B等级占比35%等),再将每个等级细分为若干档次,根据考生的原始成绩所处档次和等级,通过公式转换为赋分成绩(满分100分),这一方式确保了再选科目成绩的可比性和公平性。
问:高校在招生时如何对选考科目提出要求?
答:高校可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从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包含高校要求科目的,方可填报该专业志愿,某高校临床医学专业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和生物”,则考生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化学、生物3科方可报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会在每年招生前公布各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供考生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