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法定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上海市持续优化入学政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通过科学划定招生范围、规范入学流程、加强资源配置等措施,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都能顺利入学,本文将从政策背景、入学条件、招生流程、特殊群体保障及政策亮点等方面,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政策背景与基本原则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和教育改革方向制定,政策始终坚持“两个为主”原则,即“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和“就近入学为主”,同时通过“公民同招”“摇号入学”等方式,遏制择校热,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明确“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入学条件与对象
(一)入学年龄
凡年满6周岁(2025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教委提出申请。
(二)入学对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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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儿童
- 适龄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户籍或房产(以房产证为准)在指定招生范围内的,可安排就近入学。
- 非本市户籍但符合条件者:如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等,可参照本市户籍儿童政策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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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儿童
需同时满足“四个一”条件:- 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
- 父母一方持有1年以上的上海市合法用工证明或连续1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 本市自有住房或租房合同(需备案);
- 儿童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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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 港澳台儿童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市居住证明等;
- 外籍儿童需持有护照、签证及家长在本市的合法工作证明等,可向国际学校或指定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三)特殊情况说明
- 动迁家庭:因动迁户籍暂未迁入的,可凭动迁协议在原户籍地或新安置地就近入学;
- 集体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廉租房、公租房家庭: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居住地或户籍地就近入学。
招生流程与时间节点
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公民同招”,统一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 时间节点 | 主要事项 |
|---|---|
| 5月上旬 | 区教育局公布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范围及计划;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
| 5月-6月初 | 家长登录“入学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登记,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不可兼报)。 |
| 6月中旬 |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摇号);录取结果通过短信和系统同步公布。 |
| 6月下旬 | 未录取学生回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办学校验证,公办学校发放入学告知书。 |
| 8月底 | 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完成新生分班工作。 |
特殊群体保障措施
(一)随迁子女入学
上海市通过建立“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儿童享受同等教育资源,2025年,全市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占比保持在85%以上,部分区实现100%公办入学。
(二)残疾儿童入学
轻度残疾儿童可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可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无法到校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确保“一人一案”全覆盖。
(三)困难家庭子女入学
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安排入学,并落实“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课本费、补生活费)等资助政策。
政策亮点与改革方向
- 公民同招与摇号入学:民办学校通过摇号招生,杜绝掐尖招生,维护教育公平。
- 学区化集团化办学:通过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 入学信息透明化:招生政策、范围、计划等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双减”政策衔接:严禁学校组织入学考试,规范校外培训,缓解家长焦虑。
相关问答FAQs
Q1:非本市户籍儿童积分未达标,是否无法在上海入学?
A:非本市户籍儿童需满足“四个一”条件,其中父母一方积分达标是重要条件之一,若积分未达标,可尝试通过“灵活就业”或“创业”等方式提升积分,或回户籍所在地入学,部分区对积分未达标但有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家庭,会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但学位紧张时可能存在调剂风险。
Q2:民办学校摇号未中,是否还能回到对口公办学校?
A:可以,民办学校摇号未录取的学生,将由区教育局根据户籍或居住地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若公办学校学位已满,可能被调剂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因此建议家长在报名时及时了解公办学校招生情况,做好备选方案。
